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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唐文杰、张黎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25-03-12 23:21:43   来源:星空体育在线入口 浏览次数:1

  经查,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枫酒业或公司)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23P)存在以下问题:

  2021年5月12日,黄浦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,公司四川中路470号房屋位列征收范围。2022年8月5日,公司就房屋征收的评估金额、补偿金额、合同签署等事项经总办会审议形成《重大事项会议纪要》并向控制股权的人上报,该会议纪要载明,金枫酒业将获得不低于1.9亿元补偿款。以上事项对金枫酒业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,公司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,迟至2022年12月21日签署协议时才予以披露。

  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。金枫酒业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唐文杰(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职)、董事会秘书张黎云(2002年5月至今任职),对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主要责任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。

  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金枫酒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、第五十二条第三项,我局决定对唐文杰、张黎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

  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